| 各部门、直属单位、二级学院:
我校现有在用办公电脑绝大部分已超过保修期限,由于配置相对较低、网络病毒木马泛滥等原因,许多电脑常出现问题导致正常使用,影响了办公和管理工作,而且严重影响校园网络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。为提高我院办公电脑维修维护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,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,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:将全校的办公电脑维修维护管理与校园网络维护管理进行整合,统一由信息技术中心网管科负责办公电脑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维修维护的范围
各行政部门、直属单位、二级学院的办公电脑。
二、维修维护的具体措施
1、信息技术中心确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专门维护。
2、维护技术人员实行行政坐班制服务。
3、维护技术人员实行2小时响应,8小时解决问题服务承诺。
4、维护工作建立服务工作日志,由设备处进行年终质量考核。
三、维修维护的受理程序:
1、电脑使用人(保管人)直接联系信息技术中心维修维护技术人员。
维护小灵通:0578-2779211, 办公室电话:0578-2271238(1238),联系人:范正峰。
2、维护技术员接到报修后立即安排进行维修或维护,并填写工作日志。
3、根据检查结果需更换配件的,填写申请表,报经相关经费支出单位负责人批准同意后,给予更换配件。
4、电脑使用人(保管人)对维修维护服务验收签字。
四、维修维护的经费
1、维修维护工作人工费由学校统一承担。
2、电脑维修的更换配件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采购,价格确保低于市场价,所需经费由相关电脑使用单位承担(行政部门配件费用统一由学校设备处修购经费开支)。配件费用每学期末由信息技术中心与各有关单位进行结算。
请各单位及时将上述内容传达到所有相关人员。自2007年1月22日起,凡需进行办公电脑维修维护的,请直接联系信息技术中心维修维护办公室。
热线电话:0578-2779211(范正峰)
服务投诉电话:0578-2683288
丽水学院实验设备处
信息技术中心
2007-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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